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通过初验

13.04.2017  09:17

昨日,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顺利通过初验,为国家正式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副市长洪维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经昆明市政府同意,昆明市商务局组织,昆明海关、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昆明市商务局、昆明市高新区管委会组成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联合初验工作组及检验检疫初验工作组,对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中心”)进行联合初验。初验工作分四个阶段:召开初验工作汇报会;到中心开展实地验收;召开初验评审会;召开初验反馈会。

在充分肯定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及初验工作的同时,洪维智提出,中心是促进外贸发展的重要平台,中心封关运行后对昆明外向型经济发展具有十分意要的意义。这次初验为正式验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希望申建单位、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以此次初验为契机,结合联合初验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对照验收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全面达到国家正式验收的标准。

初验工作组听取了中心建设情况、海关及检验检疫基础和监管设施、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汇报,通过实地查验及现场演示的方式,对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验收,审阅相关文档材料,现场组织评审会议并形成初验评审意见,并召开中心初验评审反馈会议。

经初验工作组评审,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0.028平方公里以内的基础和监管设施、信息化系统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基本符合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和监管设施、信息化系统验收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已初具封关运行条件,初验工作组同意中心通过初步验收。(昆明日报 记者毛韵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