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长水机场专用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听证会召开 拟与试行期保持一致
云南网讯(记者 李星佺)7月22日,昆明市发改委组织召开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专用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昆明机场专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
据悉,从2012年6月28日开始,该路段试行收费两年。具体标准为,李其主线收费站一类车10元/车次,李其边道和板桥匝道收费站一类车5元/车次,其余各车型收费标准按照相应计费系数计算;收费方式为双向收费。如今,收费试行期已过。而在2014年6月,云南省政府已同意适当延长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专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试行标准期限。
为此,昆明市发改委在充分考虑资本金回报率和成本利润率两种测算结果,以及人民群众出行成本和承受能力,又兼顾经营主体在三十年经营期内获得合理回报等因素下,拟制定昆明机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李其主线收费站一类车每车次10元,李其边道和板桥匝道收费站一类车每车次5元,其余各车型收费标准按照相应的计费系数计算;收费方式为双向收费。即与原有收费标准、方式保持一致。
22日下午,在严格遵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昆明机场专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顺利进行。与会听证人悉数赞成拟制定收费标准方案,并积极建言。
作为听证参加人,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教师刘拥华首先发言,他表示,拟制定的收费标准有利于云南省高速公路投融资平台建设,促进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刘拥军解释,云南财政力量较为薄弱,由于地形地势等原因,高速公路建设成本则相对较高,这就进而造成省内高速公路投融资困难的局面。在此背景下,昆明长水机场专用高速公路采用BOT方式建设模式,借助民营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因此,刘拥军表示,鉴于宏观背景与具体经验,云南省高速公路应该鼓励积极开放,融进民间资本,多种方式建设。
来自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的王咣茗老师算了一笔账。他表示,机场高速公路是社会资本修建的,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属于经营性收费公路,对使用者收取车辆通行费符合规定。2012年到2014年之间,就机场高速公路通行的车辆而言,“每标准车次平均单位成本为12.13元,拟定的收费标准为10元,低于成本。所以在试运行期间,收费低于成本,肯定是亏损的。”不过,王老师随后补充道,随着通行量的增加,单位成本则会递减。所以当收费期后期成本低于10元时,则会盈利。不过与此同时,王咣茗也提醒未来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比如未来二十七年内的物价水平、机场吞吐量、车流量、法定利率等的变动。因此,王咣茗在赞成方案的同时,也建议加强对机场高速公路的监管,根据情况,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这样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都是有利的。”
此外,听证会上,来自昆明市人大、政协、法制办、交运局、财政局、国资委等的代表及消费者代表也依次进行了发言。听证笔录、听证报告等相关情况将在会后上报云南省发改委(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