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年造成过亿损失 昆明警方发布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预警
近年来,利用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等通信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环境,也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据昆明市公安机关统计,近3年,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年立案数均不低于3000件,犯罪活动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均超过亿元 ,而且呈逐年上升和蔓延趋势。根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昆明市公安局从今年1月18日至22日在全市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周”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全面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通过对近3年来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分析,昆明警方发现,近年来网络购物、假冒公职人员、冒充熟人、盗用QQ和微信是较为流行的诈骗方式。30万以上大额诈骗案件,多以冒充公职人员和盗用通信帐号为主。同时,老年人、会计出纳、在校大学生等三类人群最容易上当受骗。特别是55岁以上、独居老人,易成为假冒公职人员诈骗的受害人;公司企业的会计、出纳,可能遭遇“李鬼”老板,被骗大额资金;在校大学生喜爱网络购物、玩网络游戏,易遭遇网络购物类诈骗手段。
昆明市公安机关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始终坚持积极防范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一方面,与各银行、金融单位及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合作,在银行、金融单位网点张贴、播放防骗宣传信息,由运营商发送防骗宣传短信等。另一方面,公安机关结合日常工作,对社会面开展常态化和不定期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同时,对有条件开展侦破工作的案件,立即进行打击。2015年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以打击治理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等为重点的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已初见成效。
“事实上,很多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和方式并不新颖、“高超”,甚至很普通、很平常,只要我们稍微留意一下,不难发现很多电信诈骗行为已在一些地方出现过了。”市公安局新闻办李云峰警官介绍,尽管公安机关部门及相关社会组织在电视、网络、公共场所等媒介和地方,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做了很多类似的宣传活动,但每年仍有上千名市民合法利益受到侵害。部分市民以为诈骗行为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无需过多担忧。可往往这种麻痹大意的思想,却给了诈骗分子机会,结果是本以为不会发生的事情却真实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了。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只有从心里面对诈骗行为有了全新认识,提防诈骗行为,才能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昆明日报 记者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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