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商企业可申报补助资金 最高可达60万元

19.09.2015  12:37

    日前,昆明市下发《昆明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昆明市计划至少用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和引导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企业最高可获补贴60万元。今年补助资金已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办法》明确,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服务3种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此外,承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按规定要求地方进行配套的项目;电子商务示范县(区);电子商务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委托协会、院校和专业机构开展的人才培训、课题调研、重大活动等工作也将纳入扶持范围。

    根据企业类别的不同,扶持资金也有相应区别。其中,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扶持资金不超过申报上一年度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实际投入和平台推广费用之和的30%,最高不超过60万元。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按申报上一年度企业网络营销费用、自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费用等实际投入总额和网络销售总额各占50%权重综合排名,选取前10名为扶持企业,并以奖补的形式,给予20~40万元分档奖补。对列入扶持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按申报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申请企业可向注册地址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经属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昆明市商务局和财政局。(春城晚报 记者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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