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组成员张新弘同志调研昆明市河长制和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08.07.2017  08:41

7月4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张新弘率队到昆明市五华区、西山区等实地调研河长制工作,重点对河道生态补偿机制体制试点工作详细调研并进行了座谈。调研组实地查看了生态补偿试点五华区新运粮河海屯大石桥监测断面和西山区新运粮河人民西路监测断面建设、管理、运行情况,听取了昆明市水务局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相关滇池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体制试点工作的情况介绍,座谈交流了经验做法,研究了下一步工作措施。张新弘同志指出:副省长、红河(云南段)河长高峰在召集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级部门及红河流域涉及的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等7州(市)红河段(片)长和河长办负责人专题研究红河(云南段)治理保护工作会上,对昆明市汇报的河道生态补偿机制体制试点工作给予肯定,这既是鼓励,更是鞭策,要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来策划下步工作。张新弘同志要求:昆明市河长制工作要在当前走在全省前列的良好基础上,继续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抓出亮点,成为全省河长制的“尖兵”,创造河长制范本标本“昆明经验”,启发全省河长制的深入开展,向水利部展示云南省典型特点的河长制动态;要进一步完善行动计划、配套制度,深化创新体制机制,科学监测,严格管理考核;滇池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体制要在昆明主城区新运粮河、西边小河、新宝象河3条入滇池河道试点从2017年4月20日起开始试行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完善措施,总结典型经验,有序在滇池流域铺开,实现滇池流域全覆盖。

厅河长办、建管处,昆明市水务局、昆明市环保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五华区水务局、西山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还滇池本来面目——记昆明船房河的守护者
陆云祥,船房社区居委会主任,船房河本区段河长;周萍,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