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启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项目

18.09.2017  16:52

为完善电梯安全责任制度,建立电梯安全约束机制和事故赔偿社会救助机制,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8月28日,昆明市质监局印发了《昆明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项目。

随着社会的发展,电梯的使用面越来越广,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便捷,目前,昆明市电梯总量已达到4.5万台。同时,电梯困人、伤人甚至造成人员死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由于责任不明确,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常常因受害人得不到及时赔偿和救治而引发矛盾纠纷,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针对电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的实际,昆明市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充分借鉴广州、深圳等地开展电梯责任保险的经验,采取由昆明市电梯行业协会主导,昆明市电梯维保单位共同参与,引入经纪公司作为第三方保险中介机构协助推进全市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的模式,创新建立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并且充分接受相关专家和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电梯生产企业、检验单位代表等的广泛评议,兼顾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利益,最终确定了统一的保险方案。

电梯责任保险的推广实施将有利于及时妥善地解决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受害赔偿等问题,有效地转移和化解安全责任风险;强化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其提升电梯安全管理及使用的能力,及时消除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效能和对事故的防控和处置能力;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各方权益,充分发挥责任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对于落实电梯相关单位安全责任、促进电梯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各方权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