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昆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谢红受贿案受审
被昆明市民称为肉食品安全“大总管”的谢红,在担任昆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副县级)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取晋宁某奶牛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李某11.6万元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昨日上午,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指控】利用职务便利受贿
3日一大早,昆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谢红一脸疲惫地走进盘龙区法院。今年刚满60岁的他,看上去憔悴了许多。
离开庭还有几分钟,他在法院刑事审判庭门口不停地来回走动着,流露出忐忑不安的神情。
法庭门口的多媒体显示屏上,定格着有关他的开庭通知。盘龙区检察院指控谢红的罪名,是涉嫌受贿罪。
几个月前,也就是2015年4月13日,谢红也是怀着复杂的心情,被传唤到了盘龙区检察院接受调查。如今,被取保候审的他,已经度过了200多个不眠之夜。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2014年期间,谢红在担任昆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晋宁某奶牛专业合作社李某现金贿赂。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红无视国家法律,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经构成受贿罪,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据公诉机关指控,谢红涉案受贿金额共计11.6万元。
【处理】“犯事”后被发文免职
昆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着昆明市生猪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监管工作。今年60岁的谢红,在动物卫生监督岗位上,已经干了30多年。
2011年,谢红升任昆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一职。因为岗位的特殊性,市民俗称该领导职位是昆明肉食品安全的“大总管”。背地里,有人调侃其为“谢总管”。
与此同时,谢红还有另一个特殊身份——2012年3月23日,他被选为昆明市奶业协会秘书长。谢红所犯的事情,也与奶业有关。
2015年1月5日上午,谢红在主持召开昆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长会议后,就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最后两次在公开场合露面,一次是在2015年4月11日昆明市奶业协会召开的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谢红还被聘任为昆明市奶业协会理事会的顾问。另一次是2015年5月5日,是在“昆明市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技术培训班”上,谢红还是以昆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的身份,参加了培训会议。
但在昆明市奶业协会开完会后的第二天,也就是4月13日,谢红就被盘龙区检察院传唤了。“犯事”后,2015年9月14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任免职务通知,免去了谢红昆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受贿】多次吃请两次收了好处费
谢红的“问题”,与晋宁某奶牛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李某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公诉机关出示的材料中,李某说,2011年他注册成立了晋宁某奶牛专业合作社,并认识了时任昆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的谢红。当时,李某所看重的,是谢红还担任昆明市奶业协会秘书长的身份。此后,在谢红担任所长期间,恰好昆明市组织申报国家级奶牛基地建设项目。一旦通过评审验收,就可获得数百万的补助款。为了获得这一国家级项目补助资金,李某瞅准谢红担任这一项目技术指导组长的“优势”,除了吃喝娱乐消费外,还在各种节假日奉上“红包”,以求得到他的关照。
2011年底的一天晚上,李某准备了5万元现金,开车来到南亚风情园附近,打电话叫来谢红,并将装有5万元现金的牛皮纸袋子交给了他。谢红看也没看,欣然收下。
第二次送钱,是在2013年。当时李某正在想办法申报国家级奶牛基地,为了感谢谢红的“关照”,李某专门来到他的办公室,并亲手交给他5万元现金作为“感谢费”。据公诉机关指控,谢红这两次就收取了李某的贿赂款10万元。至于其他的1.6万元,基本上是以“红包”的形式交给谢红的。
得到谢红的“关照”后,李某的晋宁某奶牛基地验收后,得到了国家300多万元的补助款。
【庭审】出示奖状希望法庭宽大处理
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谢红并没有过多的辩解。他当庭表示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10万元受贿款,当庭予以认可。对于其他的涉案款,谢红认为是他们朋友之间逢年过节时的礼尚往来,不能认定为受贿款。
谢红的辩护人也认为,谢红虽然担任昆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一职,但在负责国家级奶牛基地的申报审批中,并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更没有基于其他的请托事项而收了钱。公诉机关指控的11.6万元受贿款中,一部分属于朋友间的正常礼尚往来,不应该认定为受贿款。而且,案发后,谢红主动到昆明市纪委和相关部门,交代了自己的涉案问题,属于自首。
辩护人还当庭出示了谢红被昆明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奖状,希望得到法庭的宽大处理。
在最后陈述中,谢红连说了几个对不起。他说,他对不起组织多年来对他的培养,对不起上级领导和单位同事对他的信任,对不起家人,希望能够得到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春城晚报记者 夏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