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推出服务群众提升效能7类24项措施
近年来,昆明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公安部、省公安厅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以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效率为重要抓手,以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价值追求,持续深化“放管服”便民利民改革。近期,昆明市公安局以开展全省公安机关“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勇争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安业务,推出7大类24项服务群众提升效能措施。
一、 户籍管理
1. 在现居住地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凭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社保证明、缴税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学生证或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可自愿申领《云南省居住证》,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2. 社区民警工作中要主动了解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在公安机关的办证办事需求,经核实确因身体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窗口提交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将需求转达至相关窗口单位,窗口单位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上门提供服务。
3. 2017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具备条件的户政窗口安装“24小时自助取证机”,提供居民身份证24小时自助取证服务。
4. 在办理户籍业务中,公安机关能够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含部门间共享信息系统)查询到的准确信息(如亲属关系、户口变动信息、社保信息等),不得要求群众额外提供。
5. 2017年7月31日前,开通“云南省公安机关网上户籍室”,群众可网上办理以下13类户籍业务:出生登记(境内出生,凭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注销(凭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医学(推断)死亡证明书);公民入伍注销户口;购房落户;租房落户;实际就业落户;接迁(投靠)直系亲属落户;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出省外(迁移证申领);项目变更更正(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地、服务处所、职业、血型、身高、现居住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宗教信仰);出租房登记;暂住登记;居住证申领。
6. 在全市所有派出所户政窗口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窗口,实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
二、 交通管理
7. 机动车驾驶人员可就近自主选择昆明市内考场考试。目前昆明市具备汽车类“科目二”和“科目三”考场的县(市、区)有: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东川区、呈贡区、晋宁区、嵩明县、安宁市。2017年12月31日前,石林县、宜良县将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场的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
8. 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功能,提供在线预选机动车号牌、补换领牌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变更联系方式、自主预约驾驶人考试等服务。
9. 依托交警总队推出的“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微信服务号,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受理、网上定责、网上理赔”。
10. 2017年5月31日起,通过“昆明交警星级服务”微信服务号、“畅行昆明”手机APP在全市实施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的电子化管理。群众可凭电子证件接受路面执勤检查、办理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网上申领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
11. 完善“昆明交警星级服务”微信服务号、“畅行昆明”手机APP功能,提供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交通事件报警、自助挪车提醒、车驾管业务办理信息提醒、驾驶人审验教育自助学习等服务。
12. 推出驾驶人“科目三”考试音视频监控自助查询机。群众可在考试完毕后,通过自助查询机及时了解掌握考试和考官评判情况。目前具备条件的考场有:昆明第六考试基地。
三、 出入境管理
13. 因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在非工作时间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紧急申办出入境证件。
14. 2017年7月31日前,全市出入境窗口设置证件照片采集设备,为申请人(仅限大陆居民)提供免费拍摄出入境证件照片服务。
15. 在我省获得“友谊奖”、“彩云奖”的外籍人士,可按需申请办理1-5年有效居留许可。外籍人员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符合申请条件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16. 在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实行赴港澳台旅游“二次签注”自助办理服务。2017年6月30日前,全市14个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出赴港澳“二次签注”服务,减少群众往返跑路,缩短取证时限。
17. 2017年8月31日前,开通网上、微信等方式预受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业务。群众在线填写表格、提交身份资料,按预约时间到窗口依法接受面见、询问,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并采集指纹及签名即可完成业务办理。
四、 报警服务
18. 2017年8月1日前,全市开通微信报警服务系统,实现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方式报警。
五、 消防安全管理
19.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抽查的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涉及专家评审的项目除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20. 取消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六、 其他
21. 2017年9月30日前,推行交通违法缴纳罚款电子化。2017年12月31日前,推行公安户籍、交管、出入境业务缴款电子化,实现应用互联网平台、手机APP、支付宝、微信等以电子渠道为主体的多种缴款方式。
22. 全市公安所有涉及社会服务的窗口周一至周五视情为群众提供延时办公服务,直到为最后一名办事群众提供完所需服务后,窗口才关门下班。主城九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高新、经开、旅游)城区派出所户籍窗口周六上午提供办公服务,农村地区派出所户籍窗口,双休日期间遇有赶集日的,全天提供办公服务。“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机”延时工作至晚上20时,周六、周日为群众提供自助处理终端机打单服务。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依托“24小时自助发证机”提供24小时自助发证服务。
七、 接受社会监督
23. 2017年9月30日前,全市所有窗口单位统一设置“服务满意度评价器”,依托云南公安网上警务评议系统,实现现场评警、网络评警、短信评警,评价结果统一汇总、统一分析、统一运用。
24. 通过互联网、服务窗口等公布违纪违法投诉途径和督察12389举报电话。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24小时内向被投诉单位反馈群众投诉意见,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群众回复核查结果。
昆明市公安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