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昆明出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
“大家还记得什么是情绪吗?”“要怎么才能进行情绪管理呢?”昨日下午,3名社工开始了他们在昆明市看守所的第九次“辅导课”,辅导对象很特别——12名在押的未成年人嫌疑人。
“要相互体谅”、“父母是爱我们的”、“我不应该太冲动”……每节课后,孩子们都会写下他们对自身行为的反省与感悟。这是共青团昆明市委在开展青少年事务工作中的一项尝试。昨日,昆明市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到社工工作站走访调查,争取在市“两会”上形成对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的有关提案、建议。
社工进驻重点场所
辅导青少年
昨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参观了昆明市看守所和昆明市金殿中学的青少年社工工作站,观看参与了社工和志愿者共同开展的市看守所在押未成年嫌疑人的帮扶活动,随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社工机构负责人等在金殿中学就“推动发展青少年事务社工”主题展开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团市委介绍,团市委培育成立了昆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并指导五华、西山、官渡等区相继成立了9家团属的青少年事务社工机构,组建100余人的专兼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探索实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服务,通过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来专业服务青少年。
在市中院等单位的支持下,团市委结合青少年特点,深入少年法庭、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场所,运用体验式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安全自护教育体验”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50次,覆盖青少年8000余人。还先后在金殿中学、昆明市看守所等分别建立了5个青少年社会工作站,探索由专业社工进驻流动人口聚集区、监所等重点场所,针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困难青少年等分别制定服务项目,由“社工+志愿者”的模式,通过文化辅导、个案心理咨询、团体辅导等形式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团市委出资83万元
购买青少年维权服务项目
还值得关注的是,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团市委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服务,共计出资83万元用于购买青少年法制宣传、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等青少年维权类服务项目。为加大对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的培养,团市委还鼓励团干部、青年社会工作从业者及志愿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于通过考试的团干部予以一定的奖励。
但团市委也表示,目前昆明市青少年维权社会力量的发展缺乏市级政策支持,缺乏社工专业岗位设置标准、人才培养体系、薪酬保障机制等规范。昆明市也没有明确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制度,造成社会组织承接项目数量较少、渠道不通,经费支持不足,购买青少年社会服务不足。另外,青少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制度和评估体系也缺乏。
青少年事务工作
需要大家共同关注
“这次‘两会’,我会重点关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服务制度缺乏这一方面。”市政协委员、云南永天律师事务所主任葛永坤表示,自己也以志愿者的身份做了3年的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在亲身参与的过程中,他发现没有经费的支持,短时间内一些人还愿意提供志愿服务,但时间长了有些人就坚持不下来。“国家、云南省之前已相继出台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文件,但昆明市尚未有明确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所以上面有规定了,就需要具体去推进和落实。”
葛永坤说,青少年犯罪的形成原因很多,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一两天能做得好的,昆明的青少年事务工作刚起步,还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市人大代表、盘龙区东庄小学校长闫东红则表示,“几个社工在市看守所与未成年嫌疑人进行的无障碍情感交流,让我十分感动,这说明社工们确实做了很多努力,对青少年工作有积极作用。但感动之余,也感觉这批力量太薄弱了。还是要争取政府资金的投入,加大对社工群体的培训和实践,才能让这支队伍壮大、稳定,并且青少年事务工作是需要全社会关注的。”(都市时报 记者许孟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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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瑞婷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