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两名游客抓鸥拍照 市民劝阻才住手
两名游客抓鸥拍照,两只海鸥惊恐不已 市民供图
“海鸥是不能抓的!”昨日上午9点,在海埂大坝观鸥点上,一名操普通话的男子抓住一只海鸥进行拍照,被市民制止后,该男子才放开海鸥。之后,张先生将这一幕“虐鸥”丑行拍照上传至微博,引来不少网民的围观。不少网民表示,对伤害红嘴鸥的行为应当严惩。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大坝上加强巡逻。
现场:
抓鸥男子坐旅游大巴来观鸥
“我早上在海埂大坝看海鸥时,突然听到旁边传来海鸥的嘶鸣声和翅膀的扑腾声,一看才发现是一名男子抓住了一只海鸥拍照。”张先生说,当时他很气愤,便一边拍照取证一边大声喊:“海鸥是不能抓的,赶快放了。”
之后,抓海鸥的男子才放开海鸥。
“抓鸥男子一行4人,都是外省人。”张先生说,他之后了解到,抓鸥男子与同伴都是乘坐旅游大巴来看海鸥的。“现在外地来昆旅游的人,抓海鸥拍照的现象较多,希望带团导游能提醒游客不要抓鸥拍照。”
市民:
一女子抓鸥拍照不亦乐乎
上述同样的事情,12日上午曾在海埂大坝上发生过。
“当天上午,我就看到一名外地女子在海埂大坝上抓海鸥拍照。”经常到海埂大坝散步的李女士说,她当时看到一名操外地口音的女子张开双臂抓着一只海鸥拍照,显得非常开心。“一旁的市民一直在劝她放开海鸥,否则会受到处罚。”
“我给这名女子拍照留下证据时,她还是一个劲地乐。”李女士说,随后在众人的劝说下,女子才不舍地放开了海鸥。
鸟协:
工作人员应加强巡逻
昆明鸟类协会副秘书长杨明介绍,作为一种野生鸟类,海鸥的腿部的骨头很薄,遇到有人去捉它,它就会因惊恐而挣扎,这样就很可能伤到骨头。如果折断了翅膀,它就很难觅食了,更不要说再度迁徙。
因此,市民喜欢海鸥,只能靠近,不能抓捕。“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抓鸥拍照的人群中,外地人较多,他们可能是出于好奇,希望媒体多做宣传,让他们知道不能抓鸥拍照。此外,工作人员还应加强对大坝的巡逻,及时劝阻。”
新闻链接
虐鸥将受行政处罚
1985年12月12日,昆明市发出首份保护红嘴鸥的《通告》,要求全市人民树立爱鸟护鸟的良好社会风气。至今,昆明市政府已先后5次发布《保护红嘴鸥通告》,明确规定红嘴鸥属于有科研、经济、观赏价值的“三有”野生动物。根据规定,对任意一只海鸥造成伤害或捕捉及非法买卖将受相关行政处罚,如果捕猎海鸥超过20只,就构成刑事犯罪,将被立案。
在此提醒市民,海鸥是野生鸟类,抓海鸥容易致其受伤,因此不要去抓。市民如发现伤害海鸥的行为,可直接拨打森林公安电话0871-65658044或直接拨打110举报。(都市时报记者 和德)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