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昆明不再向新企业发放税务登记证
28.09.2015 09:02
本文来源: 政府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国税局获悉,配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自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合作社将采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但个体工商户暂不列入此次改革范围。
市国税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有三年过渡期,至2017年12月31日前仍可有效使用。
为切实做到简政放权,进一步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市国税局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调联系,大力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今年5月份起,开始在盘龙区进行了试点,目前已完成学习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推动部门间工作整合归并和内部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准入流程、减少重复性审查,加快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将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昆明日报 记者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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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9.201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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