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至9月7日全省国地税系统停办部分业务

21.08.2015  12:51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金税三期”系统按计划于今年9月正式在云南全面启用,由于系统切换需要,大部分涉税事项在期间无法办理。为尽量减少给纳税人带来不便,昨日,昆明市国税局特别就纳税人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

  系统切换时间是2015年8月28日18∶00至9月7日24∶00,期间只能办理少数几项业务。因此,9月份征期顺延调整为9月8日至9月23日。9月8日起,全省各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人端业务系统(软件)等涉税(费)事项办理场所(渠道)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市国税局特别提醒近期有购车计划的市民,合理安排办理车辆购置税相关业务的时间,或者可选择代办。因为系统切换期间,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退税、完税证明补办等业务和车船税业务(不包含保险公司代征业务部分)都将停办。

  应当在今年8月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的纳税人,需在8月28日17时30分之前到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征收点、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委托代征点办理。可以延后的纳税人,在9月8日恢复办理后也尽量安排好时间,没有特别需要也不必急于在第一时间前往。

  即时信息市国税局会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昆明国税”、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官方微博等公众平台以及权威媒体发布。

   提醒

   ●这些业务可以办

  在此期间,省国税系统仍可办理发票认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抵扣;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票数据上传和通用机打发票开填系统在线开具等4项业务。省地税系统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车船税保险公司代征系统、二手房交易评估系统和委托代征系统可继续使用。

   ●停系统不停止办公

  市国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此次停办业务是因为新上线的“金税三期”系统因数据迁移暂停使用,是系统停机因此无法办理业务。但国税机关、业务部门和办税大厅仍正常办公,可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如有特殊急件,国税部门可先收件,9月8日系统启用后会及时进行办理。相关咨询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完)(记者 吴洁)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