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警察:一张丽江鲜活的新名片

24.11.2016  18:02
    11月23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晓峰率第三轮“不合理低价游”督查组成员赴丽江调研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服务体系。督查组一行来到丽江市公安局,当看到当地的旅游警察队伍着装统一、执法严明、行动迅速,兢兢业业地奋战在第一线时,王晓峰亲切对他们说:“你们辛苦了,我代表国家旅游局和李金早局长来看望你们,希望你们今后为净化丽江旅游市场、维护游客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丽江作为备受游客喜爱和关注的著名旅游胜地之一,以独特民族文化底蕴、丰富的旅游观光资源享誉世界,成为云南旅游“代名词”。丽江旅游警察队伍的成立,为丽江旅游注入新的活力,为丽江整治旅游市场增添重要力量,有效促进丽江旅游市场更规范,对全省旅游市场整治起到试点和带动作用。     勇于创新,率先在云南成立旅游警察           随着国内首家旅游警察于去年10月三亚挂牌成立后,云南同月提出,加快组建云南旅游警察总队。今年2月5日,丽江成立云南省首个旅游警察支队,在春节期间上岗执法,开启全天24小时值班备勤模式,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等工作。         从实际运行来看,丽江旅游警察支队目前共有21名民警和20名辅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受理处理游客投诉和其他旅游相关事项。6月以来,丽江市委、市政府还决定在丽江古城、玉龙、宁蒗3县(区)公安局增设成立不少于10人的旅游警察大队,目前旅游警察大队已经卓有成效地开始开展工作。结合丽江旅游特色,旅游警察支队设计出了丽江旅游警察队伍专用标识,制作并统一在全市旅游警察队伍上使用。于是,全副武装的丽江旅游警察向我们走来了。在不少游客眼中,旅游警察的出现,为游客在心理上提供了一份安全感。“旅途中看到旅游警察,感觉很放心。”“十一”假期前往丽江旅游的胡女士对记者说。           丽江随处可见的旅游警察,面对面地解决游客的各种投诉和问题,现场办公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增加了游客满意度。“十一”黄金周期间,丽江旅警支队根据旅游景区和行业场所节假日、旅游黄金周人流量特点规律,采取定点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分组分班错时在大研古镇、束河古镇、玉龙雪山、拉市、宋城等重要景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对酒吧、客栈、马场、旅游行业场所进行巡查管理服务,为打造“幸福、平安丽江”做贡献。           开展联动,旅游警察综合执法效果显著         “有困难,找警察”。如今,来丽江旅游遇到困难,就找旅游警察已经成为游客的最佳选择,旅游警察也传递了更多丽江旅游的正能量。         丽江旅游警察支队成立20多天就收到了一面游客赠送的锦旗:重庆籍游客刘女士和家人乘车去沪沽湖游玩,路上花了1.4万多元购买了900克石斛。后来她了解到这个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便在网上向丽江旅游警察支队报了案,并第一时间收到了回复:“您放心,我们会全力帮您解决。”在刘女士返回丽江后,丽江旅游警察支队民警联系市工商局,与刘女士一同前往事发地,找到了这家购物店,与店里的负责人沟通协商后,店方为刘女士办理了退货,购药款如数退还。“游客来到丽江旅游警察支队,就像到了家,感到很温暖。”谈起那次经历,刘女士说。         7月29日,一名昵称为“兜”的网友在人民网给时任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同志留言,题目为“为丽江旅游警察支队点赞”, 网友通过网络反映了在赴丽旅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最终却得到了旅游警察的帮助和解决,他对丽江旅游警察进行高度评价。         笔者了解到,丽江旅游警察既与市公安局各警种配合,也与旅游其他监管力量联动,联合执法,信息互通,形成了多部门联勤联动、联合执法的机制,其成效十分显著。截至10月31日,旅警支队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查处、侦办涉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等各类治安案件70起,处理违法人员98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开展行政联合执法270余次,检查行业场所2300余家,协助查处违规经营旅行社、购物店等30家,协助查处违法违规人员15人,清查黑团3000余人次。      工作创新,旅游网络舆情处置办法多         8月14日,丽江旅游警察支队民警在网上收集的一条题为“别给丽江丢脸!捡了旅游大巴上掉出行李的男子,把行李还回来吧”的舆情,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主动与游客联系了解行李丢失的情况,根据情况开展行李找寻工作,经过20小时的连续奋战成功找回行李箱,减少了游客损失,成功处理了旅游网络舆情。         近年来随着微博、论坛、微信的广泛应用,旅游参与者越来越倾向于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言论、反映自己的诉求,这对旅游市场管理服务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旅游警察支队针对旅游市场治安管理服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管理服务模式,创新管理方法,强化旅游网络舆情处置。截至目前,共处理涉旅舆情72起,排查化解旅游纠纷38起,收到游客赠送锦旗9起,感谢信2封,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和各级部门的好评。           总结旅游网络舆情处置,丽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文城介绍几个好方法。首先是搭建平台。目前,依托新媒体,丽江旅游警察建立昵称为“丽江旅警”的微信、微博、QQ等“两微一端”交流平台,通过公布旅游警察支队值班电话、旅游安全提示、支队工作动态信息等方式,畅通与游客、旅游从业人员的交流渠道,提高旅游市场治安管理服务效能。           其次是成立警组。针对旅游网络舆情敏感性强、传播速度快、负面报道多的特点,旅游警察支队专门成立了涉旅舆情处置警组,负责涉旅网络舆情预警、处置,确保第一时间对涉旅舆情作出反应,第一时间为游客排忧解难,第一时间发布处置结果,实现正面宣传、引导效果。 最后要突出联勤联动,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内部警种部门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等方式获取旅游行业场所、当事人相关信息,有效地开展舆情调查处理工作。     旅游警察:将成为整治旅游市场重要力量         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十一”假日旅游“红黑榜”,其中“红榜”榜单上,云南丽江古城等一批5A级旅游景区上榜综合秩序最佳景区。11月23日,国家旅游局联合督查组通过在丽江实地察看,对云南旅游综合监管服务进行了“点赞”。督查组要求,云南省要认真探索全域旅游形态下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及进总结,走出新路。         “旅游警察的设立符合国家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王晓峰说,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涉及范围广、产业链条长,临时性、突击性的治理行动属于治理范畴,常态化、长效化的治理机制属于治本范畴。旅游市场执法过程中,只有坚持“标本兼治”才能赢得旅游市场的长治久安。旅游警察的出现,实现了常态化的综合执法机制,加大了执法力度,为游客创造出更安全、放心的旅游环境。值得进一步总结经验并在全国推广。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余繁说,在全域旅游和大众旅游的背景下,云南旅游积极探索建立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由旅游行政执法加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工商分局的“1+3”新模式。今年以来,我们在昆明、大理、丽江、版纳、迪庆5个州市公安局成立旅游警察支队;在腾冲、瑞丽2个县市公安局成立旅游警察大队。据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统计,1至10月,共接处涉旅群众报警6990起,调解涉旅纠纷2229起,查处涉旅治安行政案件252件、出发违法人员31+3人,查破涉旅刑事案件23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0人。为维护全省旅游市场的稳定和谐发挥了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           丽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春雷表示,丽江旅游警察支队成立以来,得到了国家、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部门对旅游警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要强化案件查处,净化旅游治安环境;要加强联勤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夯实基础工作,强化管理服务;要探索工作方式,强化舆情监测,走出一条旅游警察在加强旅游市场治安管理的新路子来。           我们相信,假以时日,旅游警察将会成为中国旅游一道亮丽的风景,一张更加鲜活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