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云南提出治理市场4条要求

23.06.2015  11:26

近日,由国家旅游局、公安部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的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分别在北京、云南、福建、陕西、江西、安徽6省市主会场同步举行。省旅发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和部分旅游企业代表在昆明参加了电话会议。

会议指出,“不合理低价”、违法“一日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将是今年治理旅游市场秩序的重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一方面必须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实施组团社与地接社联动治理,线上线下同时治理,旅行社与导游一体治理,企业与从业者协同治理,法律应用、市场化手段、行政管理联合治理。另一方面要通过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加快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各级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合作,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的长效机制,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对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的要实行问责。三部门要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查督办、约谈通报等,形成强有力的领导力、执法力、工作力。

6省市旅游、公安、工商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交流了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经验。会后,云南主会场的相关负责人就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做了详细的动员安排和部署,并对今后一段时期的旅游市场治理规范工作提出了4条要求:一是要明确部门职责,坚持执法联动;相关部门要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开展好旅游市场的联合整治工作。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要针对本地旅游市场存在的具体问题,加大规范整治的力度。三是要完善制度措施,确保整治实效;要进一步完善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旅游投诉实施严查严处、快速反应的常态化机制。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参与。(记者 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