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土资源局 重点保障7方面用地需求
截至4月底,昆明市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0.62万亩,完成比例占年度计划供应量2.27万亩的27.3%。昨日,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就落实全市土地供应,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进行情况通报,该局利用管理处处长赵芳表示,下一步将优先保障重点急需项目用地,用地指标将适当向工业项目倾斜,预计下半年将增加土地供应量。
前4个月
完成年度供地计划的27.3%
据了解,2015年昆明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27万亩,截至4月底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0.62万亩,完成比例27.3%。具体为全市(不包含滇中托管区)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29宗,0.62万亩,以出让方式供地64宗,0.33万亩,出让价款47.66亿元,全部以招拍挂方式供地;以划拨方式供地65宗,0.29万亩。
增转用地管理处处长李斌表示,7个方面的用地需求将重点保障。一是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二是健康、养老、环保等社会民生建设的用地需求;三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用地需求;四是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等产业建设用地需求;五是滇中产业新区、开发开放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的建设用地需求;六是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区的建设用地需求;七是扶贫开发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建设用地需求。
土地规划处处长陈浩说,多渠道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开通快速审批通道,应保尽保做好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
工业用地价格
执行国家最低价标准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今年将落实工业项目土地供应政策。工业用地价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但不应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对使用未利用地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供应工业用地时,可以采取先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并明确约定在项目正式投产后转为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供应方式。以先租后出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租赁,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达到合同约定的受让条件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另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在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的前提下,依据辖区产业发展规划,在不低于收储成本的基础上,可优惠给予土地出让价格。
同时,鼓励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屯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报批资料齐备的2015年新开工项目及2014年以前项目,属于省级以上审批权限的,应于5月底前完成审查上报。
春城晚报 记者 陆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