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实施 保山市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

01.01.2015  02:23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明日实施。为进一步加大贯彻宣传力度,12月30日,环保部、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联合召开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动员全国电视电话会。保山市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习超、市人大环资委和法工委、法院、检察院、法制办、公安、发改、工信、民政、财政、国土、环保、住建、农业、林业、水利、地税等部门的领导在保山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要充分认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新《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切实抓好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加紧制定完善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会议结束后,云南省接着召开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电视电话会议,就推进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作出具体部署。 

参会人员通过认真听取、学习和贯彻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及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为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抓好新《环境保护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做到知法懂法,切实承担起相关责任,提高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和工作的力度,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为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