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局积极部署新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宣贯工作

22.03.2017  10:18

 

为深入宣贯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新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近日,昭通市邮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学习<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并进一步加强寄递渠道安全保障的通知》,从三个方面对《规定》宣贯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昭通局要求,一是要迅速扎实开展宣贯培训,第一时间向企业转发、解读新《规定》,并督促寄递企业层层开展宣贯培训工作,以及安全培训工作,深刻领会《规定》内容,确保将新规定、新目录的内容传达到各营业网点和一线收寄人员,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查堵能力。二是要敦促寄递企业认真执行新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和“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登记和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三是要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与地方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联合培训和协同检查,确保全市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昭通市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