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明行为立法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04.06.2018 09:43
本文来源: 政府
日前,《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金幼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文明办对相关文本作说明,与会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对《条例(草案)》送审稿及说明发表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提出,《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方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起草小组要认真吸纳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送审稿和说明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抓紧时间,确保后续工作按时、按质、按要求推进,确保《条例》起草工作顺利、圆满完成。要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加大对文明行为立法的宣传力度,营造文明立法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文明立法、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度和互动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学锋、毕惠芝参加会议。(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贾献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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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18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