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1.08.2016  09:36

  据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文山州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文山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主任科员侯明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08年12月至2012年4月,侯明在担任原文山州运政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使用“小金库”资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发放职工福利102.67万元。2016年4月,文山州委直属机关纪工委给予侯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广南县篆角乡卫生院院长王文林私设“小金库”、违规用公款进行娱乐活动问题。2008年3月至2015年12月,王文林在任广南县篆角乡卫生院院长期间,篆角乡卫生院私设“小金库”134985.80元,先后24次到KTV娱乐场所用公款消费共计18897元。2016年4月,广南县纪委给予王文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文山市交通局科员吴绍腾违规收受年节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春节期间,吴绍腾违规收受工程老板年节礼金4600元。吴绍腾还涉及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5月,文山市监察局给予吴绍腾行政降级处分。

  4.富宁县木央镇财政所所长隆渊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隆渊在任木央镇财政所所长期间,经常使用单位公车在县城带家人吃早点、到广场游玩等。2016年6月,富宁县纪委给予隆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纠正“四风”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引导党员干部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鉴,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防火墙”。要对照有关规定,扎实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切实整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尊崇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坚决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享乐奢靡,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和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