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市为昆明发展护航
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法治中国的新航程。昆明如何跟上步伐,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昆明?
为全力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昆明落地生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昆明建设”的部署与实践,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全面推进,为推动昆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据悉,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组已经开始工作,抓紧起草昆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治建设重在落地生根
“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到哪里,法治建设就应跟进到哪里。”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省政府法律顾问陈云东教授认为,不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或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果缺少法治,再好的改革理念都可能会被扭曲误解,再强有力的改革举措都可能偏离轨道,再美的改革蓝图都可能变成一纸空谈。
“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落地生根。没有切实可行的推进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法治建设就会沦为一句口号、一纸空文。”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云南大学法治实践与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王启梁表示。
立足实际,找准突破口,昆明致力寻求“法治昆明建设”这一时代命题的破题之路。
2011年正式启动的“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更加重视体现城市法治状态、法治建设的社会效果以及市民观感和评价。目前,昆明已建立完善了法治昆明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创新完善法治创建体系。
而作为法制建设在昆明的具体化、实践化举措,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法治昆明平安昆明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昆明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系统提出依法治市的目标任务、实施进程和实现路径,以及法治昆明建设十大工程:依法执政、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保障、法治创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监督、法治评价。到2015年建成全省法治建设先导区,实现“四个领先”:与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法治服务保障体系在全省领先;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在全省领先;法治环境质量在全省领先;法治建设的品牌影响力在全省领先。
昆明,正努力成为全省法治建设的“先行者”。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
当前,昆明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十二五”关键阶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建设、发展富民,任务十分艰巨,面对的矛盾、困难和挑战也不断增多。这就要求必须加快依法治市建设步伐,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确保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利益关系时更好地利用法治的力量,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
昆明迅速派出相关部门远赴浙江、上海等法治建设先进地区取经调研,认真谋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思路和举措,试图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昆明特点的法治建设路子。
市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制宣传处处长咼晓滔介绍,依法治市的突破口、发力点,包括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把握关键环节、继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着力构筑工作机制,加强依法治市工作考核、加强法治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用法制思维来推进昆明依法治市工作,加强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措施、加大保障投入等方面。
“首先,从顶层设计优化决策机制,夯实依法治市的基础。”咼晓滔谈到,法治建设在昆明的实践和探索,包含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程序规定,完善市、县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促进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抓住依法治市“牛鼻子”
哪些是依法治市的关键环节,如何抓住“牛鼻子”?记者从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获悉,法治昆明建设涉及十大工作面,六个关键环节,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法治建设突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政法部门公正司法这两个重点。”咼晓滔进一步介绍,两者都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法治建设中处于重点和关键地位。这两个“轮子”找准前进方向,行驶在法治规范的轨道上,就会带动社会各方面依法办事、遵纪守法,产生极大的示范与导向作用。
依法治市如何落在实处,避免成为“一纸空文”?市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透露了三大举措: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出台依法治市工作实施办法、考评细则;各级各部门也将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工作措施,采取召开工作座谈会、现场推进会等一系列具体方式,让所有部门单位和全市人民参与到依法治市工作中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法治市工作监督、群众评议、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三是加大保障投入。整合有限资源,增加依法治市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有力、抓出成效。
基层是依法治市的落脚点,更是普法的着力重点。推进全民守法,无疑是个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长期过程。就此,我市将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以及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基本能力;创新法制宣传手段方式,探索现代新媒体的方式,将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渗透入心;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社会文化有机融合,塑造良好的法治文化,形成有昆明特色的法治文化氛围。
不可否认,普法与依法治市、法治昆明建设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层面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众多领域,涵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司法公正、普法宣传、法律监督、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众多内容。据悉,下一步,我市将在现有良好沟通协调机制的基础上,着力构建科学工作机制,不仅将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全市各部门也将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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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建议——
将“法治GDP”引入绩效考核
全面推进法治昆明建设,是一个复杂而又精细的系统工程。受访专家提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职能,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改变对官员政绩的评价方式,将“法治GDP”引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之中,是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生活方式“法治化”
提起法治建设,很多人觉得与自己“遥不可及”。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云南大学法治实践与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王启梁认为,法治虽然属于价值层面的理念要求,比较抽象和原则,但法治建设是人类的实践活动,法治理念和精神要得到贯彻实施,就必然转化为具体要求,最终体现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昆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法治保障是先决条件。
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省政府法律顾问陈云东教授说,法治昆明,不仅仅是一种提法、一句口号,而是一种非常实际的要求,影响每一个昆明人的生活,意味着生活方式的变化,用一个概念来表述,就是“法治化”。
构建法治政府是关键
建立“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少数民族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打造一小时法律服务圈……近年来,法治昆明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有待完善的方面还很多。
王启梁谈到,有效推进昆明法治建设,首先要找到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白法治建设的推进逻辑。对于省会城市来讲,在地方治理中全面推进法治,重在五个方面:第一,全面、准确理解中央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论述、部署,结合地方实践认真研究区域法治发展战略,形成可行机制,选择合适路径。在这个过程中,开门决策非常重要。第二,推进区域性法治实践的关键是构建法治政府。公权力的运行方式、官员的行为直接影响和塑造着公民的行为逻辑和社会心理。应该展开对各级政府运行机制的研究,完善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在公务员系统开展全面、系统的法治教育,改变对官员政绩的评价方式,完善考察、提拔程序,高度重视群众观点。第三,当前重点之一,是将城市化进程中的遗留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杜绝城乡规划、城市拆迁征地中的违法行为。第四,完善具有综合性功能的“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掌握、研判各区域、各领域法治发展状况,并指引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第五,加大法律援助力度,逐步提高辖区内贫弱群众获得法律救助的机会,维护社会正义。最后,加强法治建设中的“智库”力量、机制建设,汇集法治研究人才,畅通法治建议渠道。
法治“GDP”完善政绩评价体系
陈云东则用五个语境概括回答法治昆明的精神内涵和实现路径:一是“依法行政”,即政府行政原则;二是法治精神,也就是地方立法是否科学立法;三是一种秩序,即法治是一种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四是法治是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要让所有人感觉到守法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陈云东谈到,现在仍有一些领域和部门的党员干部将自己视为“执法者”,将老百姓列为“守法者”,只要求百姓“守法”,对自己却毫无约束,造成了一些矛盾冲突和社会问题。
“守法是执法的前提,守法也是最好的执法。要当好执法者,首先要当一名合格的守法者。”陈云东建议不应仅以经济GDP作为衡量政府、官员政绩的指标,还应该综合经济、人文、社会、环境、法治“GDP”,形成完善的政绩评价体系,来推动昆明经济社会良好发展。
市社科院行政管理研究所副所长李敏认为,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是法治建设的一大发力点。很多法律之所以被束之高阁,得不到有效执行,关键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及激励和动力机制促使政府部门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之所以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李敏认为,主要在于体现责任政府,因为政府是人民政府、法治政府,是对老百姓负责任的政府,既然法律赋予了职权、职责,就必须对老百姓、对人民负责任。让各项问责落到实处,既是社会公众的强烈期待,也是依法治市的一个重要命题和任务。
法治昆明的应有状态
法治昆明应为什么样的状态?实现哪些目标、达到哪些标准?对这几个问题,受访专家普遍提到了“政府守法”、“司法独立”、“社会守法”几个关键词。
王启梁展望了一幅法治昆明的远景蓝图:政府守法,权力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尊重公民权利,遵循市场规律;政府公共职能充分发挥,有效承担起对公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保护,有效提供、配置公共资源,调整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公正,扩大公共服务;政府用法,政府能够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和处理问题、管理社会,特别是在城乡规划、城市改造、重大项目引进和建设等事关民生大计、民众利益的问题中,形成明晰、合法、合理的公共决策制度;司法独立,昆明市委、市政府应配合好中央推进的司法改革,最终促成司法权的独立行使;社会守法,通过法治政府建设,让民众感受并认同制度,塑造和培养守法、自律精神,养成权利和责任意识。
昆明市学术后备人、市社科院科研处副处长、副研究员尹峻这样描述法治昆明:确立有依法治市的方略,在昆明的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有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司法公平的法治体系,基层民主法治扎实有效,经济法治建设规范有序、法律服务成熟规范、市民法律素质水平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