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去年破获6690起经济犯罪案 挽回损失16.3亿余元

16.05.2017  15:47

  中新网昆明5月15日电 (陈静)记者15日从云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获悉,2016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690起,挽回经济损失16.3亿余元(人民币,下同)。

  据介绍,当前云南省正处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的阵痛期,经济犯罪形势错综复杂。新型网络传销手段多变,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信用卡诈骗等金融消费类行业风险凸显,“校园贷”问题引起社会关注。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直面新常态下经济犯罪形势新挑战,以深化公安改革和推进“四项建设”为契机,重拳打击和积极防范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

  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方面,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针对洗钱犯罪、骗贷类犯罪、涉税犯罪等犯罪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工作。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保山“众筹”非法集资案、陈某某等人网络传销案等一批公安部、省委和省厅督办重特大案件成功侦办。

  同时,公安机关联合金融、税务、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对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制贩假币等突出经济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43起,涉案金额40多亿元;侦办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548起,涉案金额23.44亿元;破获制贩假币案36起,收缴假人民币1098.9万元;查处侵权制假犯罪案件918起,捣毁制贩假窝点66个,涉案价值3亿余元。密织天网强力追逃,将逃往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50名追捕回国接受法律制裁,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方面,聚焦防控风险、服务发展,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立体防控机制;开通了经济犯罪举报中心,接受群众举报;开展预防经济犯罪工作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事业单位等“五进”活动;运用微直播、微访谈等新媒体开展防范经济犯罪专题宣传、预警提示,有效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开展防范工作,打防经济犯罪社会合力不断增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公安机关将以“遏制犯罪、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为己任,强化打击实效、提升防范水平,完善侦防体系建设等,为创建稳定、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安全、公平、有序的经济秩序而不断努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