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抚仙湖保护难题?玉溪探索统一托管管理机制,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

31.05.2016  19:11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污水处理厂2000年5月建成投运,经过厂区扩建和设备技术改造,现处理规模达1.5万立方米/日,出厂水质持续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图为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反应池。    蒋朝晖摄

 

 

 

编者按

云南省拥有九大高原湖泊,玉溪市占了3个。其中,抚仙湖作为我国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泊,具有湖岸带陡立和流域植被覆盖率低等特点,湖泊流域面积小、流域径流量低,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对于这样的湖泊来讲,一旦其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水质被严重污染,将极难恢复。

为使抚仙湖水质能长期稳定保持Ⅰ类标准,玉溪市在产业结构调整、管理机制改革等方面不断探索,努力在保护抚仙湖水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报记者蒋朝晖

位于云南省中部玉溪市境内的抚仙湖,是我国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泊,蓄水量高达200多亿立方米,水质至今保持Ⅰ类标准,是我国水质最好的天然湖泊之一。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抚仙湖生态安全受到巨大威胁。“十二五”以来,玉溪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抚仙湖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确保湖泊总体水质稳定保持Ⅰ类标准。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抓好节水减排试点和经验推广

十二五”以来,玉溪市坚持把有效削减入湖污染负荷作为抓好抚仙湖保护治理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位于抚仙湖北岸的澄江县,在抚仙湖径流区内面积最大、人口最多、污染防治任务最重。按照玉溪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澄江县在全力实施抚仙湖沿岸“四退三还”工程的同时,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扎实抓好节水减排试点和经验推广,加快推进生态调蓄带、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不断把控源减污工作推向深入。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澄江县累计投入土地流转、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扶持资金达3.2亿元,在抚仙湖北岸径流区流转土地两万亩,扶持发展蓝莓5200亩、荷藕3050亩、景观苗木1万亩、核桃11.3万亩。

澄江县通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有效减轻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据测算,全县每年可减施化肥4.17万吨、农药815.8吨,节水4252.5万立方米;关停转迁畜禽9.9万头(只),共削减化学需氧量446.2吨、总氮67.05吨、总磷12.88吨。

2014年7月以来,玉溪市总投资995.72万元,在距离抚仙湖7.2公里的澄江县高西社区成功开展全国南方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试点。通过大胆创新和先行先试,积累了系统化、定量化推进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削减的新经验。

按照玉溪市委、市政府全面推广高效节水减排试点改革经验的要求,澄江县抓紧落实2016年~2018年推广实施高效节水减排面积15.5万亩的计划。目前,澄江县沿抚仙湖坝区4.5万亩高效节水减排项目正在积极推进。

记者采访时看到,与澄江县污水处理厂一路之隔的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正在加紧施工。澄江县给排水公司经理许春荣告诉记者,目前,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完成90%以上,工程建成投运后,可将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至县城及周边绿化、公厕及农灌用水。

离澄江县污水处理厂不远的环抚仙湖公路北侧,规划面积约1344亩、概算投资约3.6亿元的抚仙湖北岸生态调蓄带也在建设中。项目以截污为首要目的,一期工程2.8公里段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二期工程计划于2016年12月底完工投用。

澄江县环保局局长李锐光说,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一系列控源减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为进一步改善抚仙湖北岸水环境质量奠定了基础。

创新资金保障机制,完成项目投资33.43亿元

在经济欠发达、政府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玉溪市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千方百计破解资金筹措难题。

玉溪市修订了《玉溪市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征收管理办法》《玉溪市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征收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十二五”期间,玉溪市累计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逾4500万元。通过设立试验区项目保证金和抚仙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共收缴项目保证金7440.85万元,其中2934.45万元已转为抚仙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通过搭建抚仙湖保护治理投融资平台,加快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现项目融资近30亿元。

玉溪市在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同时,还千方百计争取到中央和云南省的资金支持。“十二五”期间,玉溪市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16亿元(中央资金10.8亿元、省级资金5.2亿元)。

在此基础上,玉溪市还积极试点环境保护PPP项目,督促开发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出资先行实施开发项目周边村庄搬迁、景观改造、面山绿化、湿地建设等环保项目,逐步建立多元筹融资机制。

玉溪市在资金保障机制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有效推进抚仙湖保护治理工程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抚仙湖“十二五”规划的28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开工率达100%,完工率达100%,到位资金34.89亿元,资金到位率达98%,完成投资33.43亿元,投资完成率达94.1%。

经测算,通过生态修复、截污治污、面源污染治理、入湖河道整治等系列工程的实施,“十二五”已完工项目可削减化学需氧量4644.3吨/年、总氮901.8吨/年、总磷190.9吨/年、氨氮170.68吨/年。

来之不易的保障资金,为抚仙湖总体水质稳定保持Ⅰ类标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行统一监管,以全流域、系统性的生态观开展保护治理工作

十二五”期间,为保护治理好抚仙湖,玉溪市在科学编制规划和方案、创新考核评价制度、形成保护治理合力、强化流域环境管理等方面不断发力,但因湖泊流域涉及澄江县、江川县和华宁县3县,多龙治水使湖泊保护治理与流域经济发展难以真正协调。

据了解,长期以来,抚仙湖管理职责分属当地市县抚仙湖管理局、环保、规划、林业、水利等20余个部门,执法权分散,执法标准和执法力度差异较大,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综合行政执法,不利于抚仙湖保护的执法监督。

为破解抚仙湖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玉溪市积极探索以统一托管的方式加快推进抚仙湖径流区全流域的集中统一管理。

玉溪市委书记罗应光强调,要努力构建抚仙湖全流域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机制,为推进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创建抚仙湖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玉溪市委、市政府在2015年11月印发的《抚仙湖径流区实行统一托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明确提出,由市政府授权,玉溪市抚仙湖环境资源保护管理委员会对抚仙湖径流区实行统一托管,实现抚仙湖全流域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积极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努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方案》对涉及3县的托管范围、托管职责、托管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组织实施等进行了具体明确。

据了解,为推进抚仙湖径流区统一托管工作,玉溪市在报请云南省批复成立“玉溪市抚仙湖环境资源保护管理委员会”期间,由云南省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先行负责管理。管委会于2015年12月25日正式与澄江、江川、华宁3县签订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协议,自2016年1月1日起,管委会对抚仙湖径流区实行统一托管。

玉溪市市长饶南湖强调,“十三五”期间,要以全流域、系统性的生态观来开展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将抚仙湖流域建成生态好、产业优、城乡美、百姓富的和谐家园。

当前,随着抚仙湖径流区实行统一托管工作的推进,抚仙湖保护治理统筹协调难度大的问题正得到逐步解决,化解流域保护治理与开发利用矛盾的效果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