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发布第三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 70个项目总投资1066.1亿元
昨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昆明市第三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此次发布的70个项目,涉及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综合交通、社会事业、文化旅游等领域,总投资达1066.1亿元。
《通知》指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昆明市第三批推出发布的重点领域投资项目共70个,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其中:水利5项,包括大清河改道工程、广福路截洪沟综合整治工程等,总投资13.8亿元;市政基础设施29项,包含官渡280号、281号、282号路等,总投资73.2亿元;综合交通15项,包含东川至格勒、昆明(福德立交)至宜良等高速公路以及沪昆高铁嵩明站站前广场建设等,总投资670.9亿元;社会事业9项,包含官渡区人民医院、西山区城中村11号片区一期、22号片区二期、35号片区重建改造项目,总投资130.4亿元;文化旅游6项,包含牯牛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东川国家矿山公园建设等,总投资13.2亿元;其他6项,包含富民县中心粮库建设项目、昆明石林物流园区等,总投资164.6亿元。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
市发改委表示,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中,对于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人的项目,要加快推进进度,尽快形成示范效应。对于尚未确定投资人的项目,应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具备条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项目业主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依法经营,努力把项目建成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的样板工程。
记者 孙潇 (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