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财政局四举措抓严抓实农业综合开发党风廉政建设

15.10.2015  10:40

      一是抓组织领导,签订责任书。成立以局党组成员、农发办主任为组长的农发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分别与五县(区)和市农发办全体干部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抓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始终把加强农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农发干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纪党规和中央、省市委领导关于廉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市纪委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农发干部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强化廉政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是抓纪律和规矩,树立良好形象。要求全市农发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做到不擅自表态申报项目,不随意放宽项目验收条件,不随意变更项目计划,不接受下级和项目单位、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干预农发项目工程招投标,不插手农发物资采购,不向县(区)和项目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是抓整章建制,规范管理项目和资金。坚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面推行项目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决算审计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等十二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建立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做到农发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用制度管人、照制度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