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云南热土 贡献智慧力量

21.03.2015  10:08

——第四届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倡议书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齐聚省会昆明,接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这一殊荣,既感到无限温暖,又深知道远任重。“优秀建设者”既是党和国家给予我们的无尚荣誉,更意味着时代和人民赋予的重要使命。在此,我们全体受表彰的优秀建设者,谨向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出如下倡议。

一、守护共同理想,坚持中国道路。理想指引人生方向,道路决定事业成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和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命运,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最根本的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人民的理想,也是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信仰。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形势,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道路、理论、制度等根本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

二、胸怀卓越追求,致力富民强省。当前,我省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越来越朝着平稳健康、稳中有进的方向发展,我们为了实现富民强省的目标,比任何时候都要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去实现这个梦想。企业强则云南强,实业兴则民族兴。我们的双肩要担负起富民强省的历史使命,勇于攻坚克难,打造强优企业,做强实体经济,加快产业升级,使云南发展的根基更加厚实和稳固;我们的双脚要敢于攀登自主创新的高峰,发展新技术、培育新业态、开辟新市场,积极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和主动权;我们的双手要和广大群众的手紧握在一起,更加注重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更多帮扶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和创业,和他们共谋发展、共创财富、共享成果。

三、服务改革大业,贡献智慧力量。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非公有制经济成就辉煌的今天,也没有非公有制经济更加美好的明天。我们要坚定拥护改革,正确看待和对待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适应改革大势,用好改革红利,带领企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我们要积极支持改革,深入了解国情、省情、社情、企情,讲真话、献良策,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献计出力;我们要积极参与改革,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振兴民族经济、增强全省竞争力作出更大贡献。

四、践行法治理念,塑造良好形象。法治是企业的刚性约束,更是最好的发展保障。我们要努力增强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让法治观念植入骨髓、融入血液,真正敬法尊法、知法信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经营管理企业,依法处理利益关系,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诚信是市场经济有序运作的道德基石,也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资产。我们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诚信文化,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和管理,使重信义、守信用、树信誉在全体职工中蔚为风气,努力办受人尊敬的企业,做受人尊敬的企业家。

五、坚持致富思源,积极回报社会。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使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了发展的机会和为社会作贡献的基础。我们要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将贡献理念自始至终体现在事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以企业发展、社会进步为己任,切实把企业发展和全省、全社会、全国的发展联系在一起,把实现个人价值和体现社会价值结合起来,努力创造就业岗位,真心关爱员工;我们要踊跃投身社会公益和光彩事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帮助贫困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国家和人民遭遇自然灾害等重大困难时,继承发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第一时间挺身而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回报人民,在发展和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回首过去,我们由衷地感恩伟大的时代;面向未来,我们将自觉地报效国家和人民!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增强建设者意识,担当建设者使命,砥砺建设者品格,在经济新常态下打造云南经济升级版,在谱写好中国梦云南新篇章的壮丽征程中再立新功!

第四届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