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动监所对县区屠宰检疫及检疫票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08.05.2015  19:29

为依法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屠宰场动物检疫监督和检疫票证管理工作,做到入场查证、屠宰检疫、合格产品出证三个100%,落实好“四不准一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检疫监督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保障作用,4月27日-5月4日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科及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县区9个动物卫生监督所、定点屠宰场、15个乡镇监督分所及9个乡镇屠宰点屠宰检疫、票证管理、规范出证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县区进行了反馈,并开具了监督整改意见督促县区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