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04.12.2014 20:41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活动仪式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正昌作讲话。他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率,既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
吴正昌强调,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观念,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是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发展战略的保障。
就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吴正昌要求,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增强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宣传和解释法律过程中要做到通俗易懂,使咨询对象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努力让广大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真正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好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好宪法和涉及各部门的法律法规,努力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真正使法治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要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我市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构筑生态高地、加快绿色崛起、成就大美临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司法局、临翔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市区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学生代表及群众代表参加的。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4.12.2014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