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为云南省‘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的公告
04.12.2015 12:18
本文来源: 发改委
( 一) 给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写信的方式。通讯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信封上请注明“我为云南省‘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字样)。邮政编码:650041。 (二) 给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电子邮件的方式。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其他事项 (一)所提意见建议要符合中央精神并结合云南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文字要求言简意赅,字数不超过2000字。提交的文字材料概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副本。 (二)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认真研究,供编制云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时参考。对云南省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将及时吸收采纳到规划《纲要》中,并择机在《云南日报》上刊登。 (三)按照文责自负的原则,建言者承担一切因建言献策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人:武学维,电话及传真:0871-63113181) 附件: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4.12.2015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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