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惩防并举助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新华网北京1月21日电(记者胡浩) 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是保护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安全的需要,也是构建安全稳定医疗环境的需要。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11个部门,齐抓共治,综合施策,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涉医违法犯罪,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医患关系有所好转。
“组合拳”震慑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暴力杀医、伤医、打砸医院、聚众滋事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威胁医护人员和患者生命财产安全。为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使相关处置于法有据,多部委共同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了处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执法依据。
据统计,2014年,我国公安机关破获涉医刑事案件1349起,刑事拘留1425人,移送审查起诉347人;查处涉医治安案件4599起;及时制止发生在医院的现行违法行为8342次。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和国家卫计委等对涉医案事件多发的地方进行约谈,公安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重点督办26件有影响的涉医案件,并对重点案件打击处理情况进行全国通报,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
“三调解一保险”化解医疗纠纷
医患之间难免有纠纷,如何及时解决?近年来,各地纷纷探索建立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为加强院内调解,规范医疗纠纷院内投诉处理,全国所有三级医院、80%以上二级医院设立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医疗投诉管理。2014年,全国医疗机构接受并妥善处理投诉10.8万余起,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人民调解通过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平台,使医患双方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化解医疗纠纷,这是目前主要的医患纠纷调解方式。2014年,人民调解处理医疗纠纷6.6万起,占医疗纠纷总量的57.4%,较2013年提升4.8%。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功率在85%以上。
化解医患纠纷,医疗责任保险是解决谁来“买单”的一剂“良药”。2014年,全国共有5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其中二级以上医院6100余家,覆盖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近6000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风险互助金。
“深水区”医改提高患者满意度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既要重纠纷化解,更要重矛盾预防。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患者满意度,是和谐医患关系的关键所在。
步入医改“深水区”,我国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2014年,全国各级财政对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31个省份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实际报销比例提高10至15个百分点,“看病贵”难题有所缓解。
根据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各地医疗机构明确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培育行业清风正气。
国家卫计委调查显示,2014年,全国发生医疗纠纷11.5万起,较2013年下降8.7%,呈现出医疗服务量增长而医疗纠纷下降的良好态势。我国患者对医疗服务满意度、医务人员对医疗秩序满意度都有所提升。各地患者及医务人员普遍反映医疗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医患关系日趋缓和。
“经过2014年的多措并举,医患关系在朝着好的方向转化。”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2015年将继续推进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法制建设,保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新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措施,让医患关系朝着更加和谐的方面发展。
编辑:沈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