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总工会试点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

04.08.2015  18:00

为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近日,昆明市总工会下发《基层工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上级工会加强指导服务,引导各级工会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试点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

办法》提出: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应在新建工会组织、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会主席任职期满和工会主席变动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会中开展。工会主席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除本单位党组织、上级工会和上届工会委员会推荐外,可由基层工会推荐、会员自荐和联名推荐,并在会员(代表)大会上竞选演说和回答会员提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候选人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办法》强调:上级工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对直选产生的工会主席进行民主评议。对评议不称职的工会主席,会员(代表)大会有权依法罢免职务,并报上级工会备案。(云南省总工会组织部    袁炳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