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保障性住房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09.04.2016  09:49

    《云南省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近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其中称,要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昆明市的保障性住房,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方案称,要引导我省建筑企业向节能环保和绿色建筑产业方向发展,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应严格执行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所有新建建筑和实施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要采用全能耗计算软件进行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项目竣工验收运行1年后,要进行建筑能效实测值测评。新建(改建、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并申请财政支持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申请国家级或省级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等4类建筑,应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云南信息报 记者江枫)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