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思茅区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思茅区进行了巡视,并于11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思茅区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尚有差距: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针对性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认识不足,重业务、轻党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思茅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相互促进。2014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二是修改完善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将责任书分为党群、行政、政法、国企及乡(镇)五个类别,层层签订责任书,构建了层级清晰、条块结合、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并由区委常委带队,组成考核组,对全区7个乡(镇)和69个区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2014年,整合党校、警示教育基地、审判法庭等教育阵地资源,组织1120人次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推行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筑牢了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
2、关于“农业、林业、移民、卫生等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少数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农业、林业、移民、卫生等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部门的监督,从严执纪。2014年,查处农业系统受贿案2件2人、计生系统1件1人、移民局2件2人,形成了威慑。二是严肃查办失职渎职案件。2014年查处区环保局失职渎职1件3人,龙潭乡1件1人,区公安分局3件3人。三是制定《思茅区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对2014年发案较多,管理项目、资金较多,风险较高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四是结合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责成发案较多的部门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3、关于“区纪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还有一定差距,参与其他工作任务较多,落实“三转”要求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区委支持区纪委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区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193个,保留和继续参与14个。对全区纪检监察派出、派驻机构的书记、纪检组长兼职情况进行了调研统计,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突出执纪监督办案工作。2014年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2件(次)、上级交办27件,立案2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获省纪委案件考核一档。
4、关于“对重点工程项目、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不到位,甚至流于形式;‘一案双查’倒查追究工作力度不够,履行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职能职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廉政风险“回头看”活动,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将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单位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2014年全区新增内部机构廉政风险点810个,制定防控措施750条,新增个人岗位风险点1820个,制定防控措施1923条。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一案双查”倒查追究制度。2014年,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一案双查”追究责任,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问责10人,组织处理1人。对4个部门的班子进行了约谈,切实将“一案双查”落到实处。三是制定下发《思茅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并按实施办法抓好工作落实。
5、关于“个别乡(镇)站所和社区负责人存在公款私存、受贿等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力,村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站所、社区负责人公款私存的案件查处力度。2014年下半年查处了原龙潭乡大沙坝村支部书记挪用公款贪污案、原倚象畜牧站站长公款私存案及原云仙乡水务站站长受贿案。二是2014年在区委党校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培训,并落实了待遇,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三是区纪委对各乡(镇)“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各乡(镇)联合农业、财政部门对“三资”代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计划于今年由区农业局牵头,对各乡(镇)“三资”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集中专项审计。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6、关于“文风、会风转变不明显,文件多、会议多,行政效率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精简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2014年以区委、区政府,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下发的文件数量下降30.2%。二是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各单位各部门均在OA系统发文及传阅文件,提高了办文效率。三是出台了思茅区《区级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会议审批制度,简化会议形式,提高会议质量。2014年全区性会议比上一年度减少28.3%。2015年,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在原来基础上减少文件、会议,提高效率。
7、关于“干部工作作风还有差距。少数领导干部缺乏吃苦耐劳精神,调查研究工作不扎实,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的意见》和《思茅区干部随机调研制度》,规定区级领导干部和科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请销假、外出报备和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规章制度,从制度上有效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针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纪律松散”问题,及时下发加强管理通知,开展专项督查2次。三是开展“庸懒散奢”作风整治活动。2014年共开展明查暗访225人次,发出提醒卡16张;对违反工作纪律的4人进行了问责,并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8、关于“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依然存在。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官气十足”、爱玩麻将、接待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有举报和反映”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查摆出的496项“四风”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现已整改完成437项。二是思茅区配合市纪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小刺激”专项督查工作,对5名违反规定的干部职工给予了问责。三是出台《思茅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经费管理,杜绝了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的行为发生。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