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

30.07.2015  12:57

      近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检察院为该院办理的两起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申请了共两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并已将救助金发放到受害人手中。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思茅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办理案件时发现,这两起案件中的2名受害人因刑事伤害受重伤急需救治,但并未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根据思茅区人民检察院要求,以及各业务部门加强进行沟通、配合,该院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等规定,严格按照程序主动对案件受害人的治疗费用、生活困难及无法得到赔偿等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有效地帮助受害人提出申请、审核把关,并上报思茅区委政法委后当日得到审批回复,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受害人手中,解决了受害人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