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探索农村财产性收益发展新路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10.07.2016  11:58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瑞佳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泸水县上江镇丙贡村承包300多亩土地种植火龙果。老百姓既可以就近就业,又能增加收入。

  这是怒江州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增加农村群众财产性收入新路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招商引资,发展商贸业,拓宽就业渠道,增收致富的具体事例之一。

  因特殊的地形地貌和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制约,怒江州的农业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状态,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村财产性收益在农民家庭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非常少。而盘活农村资产,提高农村财产性收益,是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的渠道之一。

  泸水县老窝镇荣华村充分利用当地洋芋种植面积大、产量高、品质好的优势,在省、州、县农业部门的支持下,于2014年在村里开展淀粉加工,养殖老品种黑山羊、黄牛、杂交独龙牛,增加村集体收入。村里把集体经济收入,用在村容村貌的整治上,节假日开展文体文化活动,丰富山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在鼓励各村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同时,怒江州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引进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高原特色优势农业。本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产业带动、规范运作”的原则,把农村土地连片流转给企业。农村群众通过流转土地收入、入股分红、给企业打工、企业按照保底价收购农产品等获得收益。

  泸水县上江镇丙贡村村民张玉林家地多人少,以前部分土地处于闲置状态,没时间耕种。如今,他家20多亩地租给公司后,除了租地收入,张玉林还在基地打工,收入增加了不少,生活一年比一年改善了许多。

  目前,泸水县共有23个村有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39.85万元,有力推动了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既使当地农民群众得到了收益,也使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收入也成为增加农户家庭财产性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 付雪晖 通讯员 妮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