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抓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级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以及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怒江州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全州各县、州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州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在及时将中央、省制定出台的有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印发各县、各主管部门及用款单位的同时,对需要进一步细化的,还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不断充实完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行为。
二是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以及《云南省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逐级落实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促使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监管。
三是严格执行财政支农各项制度,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扶贫开发、现代农业等重点项目资金采取报账制和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管理,强化支农资金按规定用途管理使用,努力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采用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项目实行公告公示制、廉政承诺制。
四是采取多种监督检查方式,提高监督检查效率。通过检查验收等方式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重点检查,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后采取审计、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办法,基本实现了资金运行全程监控。通过采用评审制,对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等进行集体审查,将监管提前到事前、事中,防止资金造成损失浪费。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民补贴信息平台,减少补贴资金发放中间环节,采取“一折通”方式,将对农民的各种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为其在农村信用社开设的账户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并采取痕迹管理跟踪模式,了解掌握各种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兑现情况并适时加以督促。
五是规范资金分配,促进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符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尽量将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上,努力实现程序规范、结果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