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检法"两长"同堂办案 落实司法责任制

17.07.2017  23:03
     7月13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汤某运输毒品案正式开庭,德宏州检察院检察长李晓红出庭支持公诉,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真荣任审判长,这是德宏州检法“两长”首次同时出庭依法履行职务,标志着“两院”领导带头办案在德宏成为新常态。
  检察长、院长带头办案,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入额承诺,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是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深化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效方法;更是确保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
  自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在德宏州委和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下,全州检法两院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细化深植各项司法改革举措,确保了德宏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与全国全省保持步调一致。截止目前,德宏州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25名,已办理案件51件;入额部门负责人60人,已办理案件431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德宏州检法两院将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保障“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建设中履职尽责,以依法办案促稳定,服务德宏经济社会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