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扎实推进 “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03.07.2015  11:11


禄丰县在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中,成立了部门(乡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级各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激发民间创业热情,为扶持微企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完善流程,及时公告。在申报期内,对各企业申报时间和条件、申报名单、进入初审名单、获得扶持名单等相关情况,通过广播电视台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分阶段进行公告。

三是细化措施,加强协调。县级各承办单位和各乡镇在报名登记和筛选工作中,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优先推荐符合产业政策,带动就业人数较多,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

四是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正确把握扶持政策,不得在上级政策的基础上抬高门槛,提高标准、增加环节,不能有增加申报企业负担的行为发生;县级各承办部门和乡镇在受理企业申请时,严格把关,防止骗取、套取资金的现象发生;纪检监察部门、各承办单位和乡镇设立举报电话,坚决杜绝另设门槛、收取费用、吃拿卡要行为。

五是及时落实配套资金,2014年配套122.4万元资金扶持204户微型企业发展,2015年落实县级配套专项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300户微型企业无偿补助扶持和贷款担保基金,保障扶持工作正常开展。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人:覃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