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服务明思路 创新体制促管理
施甸县大明邑公共用水管理服务专业合作社
一、基本情况
施甸县仁和镇菠萝登村有12个村民小组,农户375 户,总人口1735人;国土面积9.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500亩,属典型的山区村。2013年8月在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帮助和村委会的发动下,该村成立了大明邑公共用水管理服务专业合作社,现有入社社员17户,注册资本0.17万元,是迄今为止施甸县成立最早的一家水资源管理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立以来,为全村375户农户的人畜饮水和2500亩耕地灌溉用水提供服务,有效解决了菠萝登村公共用水管理缺位、资源浪费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
思路决定出路,走符合实际之路。由于菠萝登村位于半山腰,村内水资源极度紧缺,生活用水及农业灌溉靠的是老天下雨。近年来,政府出资修建了蓄水池、架设了自来水,但由于管理上的缺位和用水体制的不健全,村民喝的是“大锅水”,用的是“福利水”,长期以来,村民用水无节制、水资源浪费严重现象十分突出,导致冬春季节缺水严重。村两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帮助下,通过征求意见、集体酝酿,借鉴了其他类型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决定成立大明邑公共用水管理服务专业合作社,创出了一条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节水之路。
细节决定成败,走出创业之路。一是严格程序,组建机构。合作社通过召开社员会议,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并在监事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确定了合作社章程,建立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办齐有关手续和证照,聘请了出纳和会计。二是整合资产,组建实体。村委会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决定整合现有水利设施资源,将烤烟灌桩工程及全村生活用水管网设施折价200万元以村集体名义入股合作社,入社成员每人缴纳100元的资金,以个人参股的方式形成经济实体。三是确定标准,合理使用。合作社成立后,经征求全体社员意见,收费标准生活用水按 0.5 元/方收取,农业灌溉用水按10元/亩收取;收益的 50 %用于水利设施维护, 50 %用于基本办公费用及受聘人员工资报酬,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不领取报酬,年终结余滚存次年使用。
制度决定公平,走稳发展之路。一是建立集中管理制度。理事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专人管水、合理调度。实行上下兼顾、均衡受益,确保下雨有人蓄、渗水有人堵、汛期有人护、旱期有人放、沟渠管道有人管。二是建立统一供水制度。合作社对全村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实行统一管理、市场化运作,用经济调节的手段,通过水费计收制度,培养村民形成节约用水的习惯。三是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合作社对水费计收实行“三公开、三禁止”。即:公开用水面积、用水价格、水费收支;禁止超范围、超面积、超标准计征水费。通过建立专用账户、设立财务公开栏,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布,按时编报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提请社员大会审查,接受社员监督,给群众一个明白。
三、成效及不足
合作社成立以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解决了主体缺位的问题。村民将水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决策权交由合作社,确立了合作社作为菠萝登村公共水资源管理者的主体地位,调动了村民“自己事自己办、自己资源自己管”的积极性,解决了政府“管”不了,村集体“统”不了,一家一户“办”不了的用水难题。二是强化了村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建立水费计收制度,由用水户直接参与管理,保护供用水双方的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透明的水费收缴渠道,使村民交的是“放心钱”,用的是“明白水”,提升群众节约用水意识。三是促进了社会和谐。合作社成立以后,管理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和完善,用水管理公正、民主、透明,得到村民集体的拥护和支持,多年来用水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在合作社引导下得到了解决,避免了矛盾激化,减少了用水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大胆创新、严格制度,真正发挥合作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