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财政局“五个强化”抓好抓实农业综合开发监理工作

29.12.2015  11:53

      近日,保山市财政局召开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监理工作会议,五县(市、区)财政局农发办、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五县(市、区)财政局和监理单位要针对全市农发项目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五个强化”的工作措施,抓好抓实监理工作。

      一是强化监理工作考核。要求五县(市、区)财政局和监理单位认真学习《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强化对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监理费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部门重点监督。要求市、县两级农发办充分发挥项目工程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农发干部经常到项目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要求整改。

      三是强化乡镇全面监督。要求项目区乡镇切实履行项目法人和全面监督职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强化监理单位全程监督。要求监理单位发挥专业优势,按照水利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监理的规定,对项目工程进行全方位专业监理,认真做好“五控制(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境控制)、两管理(合同和信息管理)、一监督(文明施工监督)、一协调(各方关系协调)”工作,做到合格、规范、严谨。

      五是强化群众参与监督。聘请项目区的老党员、老干部和村民代表,对项目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就工程建设和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农民参与开发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