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开展人工驯养培育野生动植物调查

07.04.2016  16:29

为依法保护、合理利用丽江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进一步规范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人工培育、加工贸易市场,推进丽江市野生动植物人工驯养繁殖、培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云南省第二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方案》和《云南省第二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技术方案》,日前,丽江市林业局组织一区四县林业部门开展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及野生植物人工培植资源及加工利用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工作预计5月底完成,陆生野生动物方面主要调查列入调查名录的所有物种及野生动物养殖场所、人工种群、产品加工、国内外销售贸易情况;野生植物方面主要调查列入调查名录的所有物种及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植物园、树木园、花卉中心、苗圃、林场等人工培植场所和关注度高、经济利用价值高的药用植物和材用树种等培育情况。

丽江市林业部门将以这次调查为契机,摸清家底,引导依法驯养繁殖、培植利用、守法经营,不断加强与工商、交通、路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动执法,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力量对野生动植物人工驯养培育经营单位进行巡查,切实做到"三管",即:管住野生动物捕杀、运输的红线,管严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上餐桌的底线,管活驯养野生动物经营权,多措并举规范丽江市人工驯养繁育野生动植物及经营管理。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丽江市林业局 | 作者:何俊祥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