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农业综合开发五项措施强化项目施工质量

19.12.2014  13:01

一是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设计图纸严格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地质原因及外部条件必须变更的由业主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到现场核实并上报市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批准。

      二是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和施工工艺,组织实施项目。对进场原材料和成品材料,严格把关并进行三方现场取样送检,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材料不得用于施工。

      三是要求施工单位按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组织机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配合情况等,做到机械设备进场报验和特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四是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的施工进度,严格把握好工期,按时完成各项建设内容,确保项目工程早日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

  五是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确保道路畅通,对进场所有施工人员到当地派出所备案,避免施工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