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立完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新型模式
昆明市从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基础工作入手,以强化监督考核为保障,以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创新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火灾防控能力快速升级。
标准管理,规范监管程序。各地派出所坚持以规范促管理、以标准保安全,定期组织召开列管单位负责人会议,大力推行“小”场所标准化管理,明确单位法定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针对小超市、小饭店、幼儿园、卡拉OK厅、学校、小作坊等六类小场所,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每类场所确定1个标准化典型单位,制订了《消防建设标准》,指派社区民警专项指导,统一张贴消防设施标识和使用方法图解,督促单位完善日常检查、安全巡查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提升了社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研判预警,提高整治效率。严格落实火灾形势分析制度,建立了“三级研判”预警新模式。“日研判”由民警每天深入列管单位、社区采集消防基础信息,自主独立研判;“周研判”由监督组每周定期组织协作民警和协警员,对民警的独自研判材料二次分析,找出同类场所、同类信息的共同规律与特点,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月研判”由派出所组织每月对周研判的成果归纳分类,从中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有的放矢组织隐患整治,实现了对辖区消防“软环境”的科学化管理,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效率。
高压排查,全面清剿隐患。针对“小”场所火灾易发、多发的实际,各地派出所全面落实了“五查”。一是民警日查,摸排底数,制定计划,每季度对公众聚集场所全面检查一遍;二是集中夜查,以夜间营业的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每周开展1次夜间检查;三是定期巡查,广泛开展“回访”活动,复查和抽查已检查过的单位;四是“错时”检查,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大对重点时段、要害部位的管控力度;五是警种协查,上级组织治安、网监等多警种检查时,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一律移交管片民警查处。各地派出所在检查中始终坚决做到检查文书制发、执法程序履行、处罚结果落实、强制措施执行“四个到位”,确保了整个监督工作落实到位。
自主机制,筑牢防控阵地。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对列管单位自查发现的轻微隐患当场整改,对一般隐患监护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局部关停整改。并建立了火灾隐患分析报告机制。组织督促辖区单位和场所定期召开消防安全管理分析会,综合研判检查情况,明确隐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实施,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同时,建立了列管单位“示范性检查”机制。确立一个火灾隐患较多的典型单位,组织民警和同类场所业主进行“解剖性”检查,一次性指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整改意见,做到检查一个单位、示范一类场所、触动一批业主,实现了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双赢”。
上门宣传,情系弱势群体。定期组织消防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服务”,教育居民“睡前关电气,煨汤不离人、卧床不吸烟、小孩不玩火”,督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住宅物业管理部门,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最大限度降低了社区火灾的发生。并针对弱势群体和病残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开展“上门入户”宣传,社区民警每月走访,协警员每周巡查,消防志愿者每天联络,采取发放宣传画、观摩演练等趣味性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日常生活起居的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常识,在潜移默化中将消防安全知识烙印在老人、妇女、儿童的脑海中,杜绝了弱势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