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地税建立“四项机制”抓实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17.01.2018  22:11

一是建立调查分析机制。依托金三基础信息和日常征管台账信息,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查,核实数据信息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征管信息台账。依托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从住建、房管、国土等部门获取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建设周期、完工时间、土地成本及先关建设费用等数据信息,针对企业制定专业化、个性化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建立督促审核机制。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规程要求,坚持督促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自主申报,详细告知企业需提供的验收许可证、决算报告、有关合同、资金流明细账、总账等辅助材料,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详细核查,并以实地核查方式重点对纳税人已清算申报结束项目的内容和数据进行核实。三是建立合议定案机制。建立土地增值税清算合议制度,税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交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土地增值税清算合议会集中合议,对符合清算要求的进行确认定案,并成立专项清算小组组织实施清算工作,对存在疑点的由税收管理员与企业进行二次沟通,及时补齐相关资料,限时整改存在疑点。四是建立报告档案机制。清算工作完成后,清算小组将清算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收入成本情况、验收许可情况及清算结论计算表等内容形成完整的清算报告,并提交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告审定通过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追缴欠税。清算报告会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形成清算档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