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赴红河州开展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

20.05.2015  19:28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环发〔2012〕123号),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1〕133号)要求,2015年5月4-8日,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红河州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相关县(市)环境保护局对红河州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核查,核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红河砷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贮存设施管理、利用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设施管理、运行安全要求、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制度落实情进行了全面核查。通过核查,指出了相关单位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州、县(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