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电工作非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成效显著

29.01.2015  19:08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4〕70号)、省审改办《关于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紧急通知》和《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电工作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取消6项和5个子项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并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占原有20项行政审批项目的30%。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电工作已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为:“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及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核”、“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核”、“外商和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在内地设立从事电影放映业务的企业审批”、“境外人员及机构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审核(子项:1.国产影片聘用境外演职人员审核;2.中外合作拍摄影片聘用境外演职人员审核;3.境外人员及机构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含电视剧)制作审核)”、“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核(子项:1.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审核;2.广播电台、电视台终止审核)”。
      对已经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认真做好后续宣传、服务、管理等工作,并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信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