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30.10.2015  19:33

关于新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新区管委会12个内设机构、3个事业单位、11个派驻机构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2015年新区主要工作

2015年,新区财政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及云南省九届省委第56次常委会议精神,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保障,以“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为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理财、阳光理财,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推进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开发建设。新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努力克服人少事多、托管移交中出现的诸多困难和问题,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建立新区财政管理体制,确保新区财政工作顺利开展,为新区建设开好头、起好步,实现“一年有突破,两年有变化,三年见成效”的发展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一)组织收入和培植财源相结合

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在充分挖掘现有收入潜能的同时,更加注重财源培植,促进财政收入长期可持续增长。

1.在组织收入方面:一是抓调度管理,加强与收入征管部门沟通协调,增强财税收入征管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二是抓税源清查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大板桥街道税源清查工作,真正摸清家底。三是抓挖潜增收,完善征管工作机制,着重抓好基建工程、房地产等领域的协税控税,扫除税收征管盲区。

2.在财源培植方面:发挥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利用好各种国家政策资源,重点支持现有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基础财源;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引导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有竞争优势和具备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同时,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建立和健全新区良性招商机制,强化税收贡献导向,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

(二)保障改善民生与支持转型发展相结合

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上,放在研究解决加快转型升级的重大问题上。

1.落实好财政支持民生工作要求。立足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大包大揽。财政支持民生力求做到“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促进社会公正。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按照新区“全方位授权、扁平化管理”的要求,对于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注重民生制度建设,实现花钱买制度而不是简单地花钱买稳定,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强化民生资金管理,既确保民生资金安全,又把钱花在人民群众最迫切、最需要的地方。

2.创新财政支持转型升级思路。充分借助市场机制作用,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对于能够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源参与的领域,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和公共财政原则,采取市场化的方法,撬动社会资源,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如:探索运用公私合作模式(PPP),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式上,由直接支持竞争性领域产业、企业的发展,转向重点支持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资金投入上由直接补贴和无偿补助为主的传统方式,逐步改为有利于调动企业自身发展积极性的股权投资、有利于调动金融资本的贷款贴息、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担保体系建设等间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改革与强化监管相结合

坚持以改革促监管,寓监管于改革之中,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

1.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继续推进“营改增”工作试点,密切关注税收制度改革最新动向,提前做好基础工作,确保新区既得税收利益最大化。

2.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分配坚持“先定办法,后分资金”的原则,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分配;通过部门内部整合和跨部门整合等方式,将资金性质和使用方向相同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和撒“胡椒面”现象;在资金拨付环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资金从分配到拨付的全过程监管。

3.加强财政绩效管理。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增点扩面,加大财政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力度,选取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严肃财经纲纪。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全面推进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

在抓好财政业务工作、服务新区发展大局的同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进一步加强财政队伍自身建设。

1.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在嵩明县嵩阳街道认真开展“扶村联企包户”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活动,将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2.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以及科室间业务帮扶的纵向、横向学习交流,提高财政干部业务素质,并形成培训、学习、考核的长效机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新区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6个。其中:内设机构12个,分别是新区综合办公室、新区党群工作局、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含东区指挥部)、新区财政局、新区规划局、新区建设管理局、新区招商合作局(含三个对外招商分局)、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含西区指挥部)、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新区审计局、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局;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区投资项目咨询评审中心、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派驻机构11个,分别是新区纪工委、新区公安局、新区国土资源局、新区环保局、新区林业局、新区水务局、新区统计局、新区地税局、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含空港工商分局)、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空港质监分局)、新区公安消防办公室。

纳入预算的工作人员共371名(含在职在编人员、通过党群局正式办理借用手续人员、党群局组织招聘人员、引进人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纳入预算的行政车辆16辆。

四、2015年新区本级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5年新区本级部门预算收入

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滇中产业新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通知》(云财预〔2014〕272号)及《滇中新区对“两县一办”财政预算管理办法》(滇中管通〔2014〕37号)文件精神,新区本级不反映收入,通过两县一办上解来集中财力,测算新区2015年可用财力。

我局报省人大审议批准的2015年预算是按照管委会确保完成增长8%的任务测算可用财力3.2亿元上报,本编制说明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力争增长10%目标任务测算的可用财力3.82亿元来安排。三县市区力争完成增12%目标任务44.2亿元,预计新增支出将全部用于安排直接民生支出。

2014年三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41亿元,2015年三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10%预计43.35亿元(安宁26.4亿元,嵩明10.95亿元,空港6亿元),预计新区可集中财力为3.822亿元。

(二)2015年新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0万元,占总支出的22.58%,项目支出15,370万元,占总支出的40.21%;对三县市区的民生保障支出14,220万元,占总支出37.21%。

1、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30万元,包括纳入预算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临时聘用人员只预算基本工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标准根据《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启用新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请示的批复》(滇中管复〔2015〕36号)执行的新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新区新招聘工作人员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2、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70万元。

(1)新区各部门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395万元。

内设机构业务经费1,000万元。综合办350万元(含食堂费用250万元)、党群局200万元(含群团、党建、统战、“三严三实”经费、妇工委活动等各项经费)、经贸局60万元(含东区指挥部20万)、农村局60万元(含西区指挥部20万)、规划局50万元、建设局、社会事务局、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总工会各40万元;评审、政务中心各20万元。

派驻机构业务经费395万元。公安165万元(包含部门业务经费,新区本级在职在编人员“局长责任险”,公安局指挥中心和视频会议室建设经费)、消防140万元(含部门业务经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手册制作费,购买消防工作车、指挥车、消防器材等)、林业、工商、质监局、纪工委、国土、环保、水利、统计、地税分局各10万元。

(2)新区本级项目经费13,975万元。

包括招商经费3,260万元(含3个招商派驻点、驻京联络点招商工作经费;21个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各类招商会展、网络宣传、项目推介等招商经费);两节看望困难职工经费100万元;新区规划编制经费2,000万元(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经费);护林防火经费550万元;新区宣传费500万元(含新区办报经费、  新区电视宣传经费);财税业务经费400万元;昆明武警森林直升机场工作经费50万元;新区其他项目支出经费2,815万元(含新区项目财政贴息支出);年初预留经费1,000万元(含在职在编公务员增资,预招聘100名人员费用);预备费1,200万元(按本级可用财力的3%安排);偿债基金2,100万元(按2014年上报省财政厅融资规模21亿元的1%测算)。

3、对三县市区的民生保障支出14,22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教育支出4,44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5万元;农林水支出1,98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4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20万元;粮食物资储备事务63万元。

 

点击下载: 附件一:滇中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简表.xls

点击下载: 附件二:滇中新区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明细表(到万元).xls

点击下载: 附件三:2015年新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经济分类表.xls

点击下载: 滇中新区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