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

28.10.2015  12:47

2014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已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后由云南省财政厅下达,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厅属13个财政供给事业单位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49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

(五)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六)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九)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十二)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十三)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十四)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实有人数565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11人,离退休人数154人(其中:离休11人,退休143人);财政全供养559人,非财政供养6人;在编实有车辆33辆。

三、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预算总收入187793.7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财政拨款)186993.78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00.00万元,收费成本性补偿500.00万元。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7793.7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财政拨款)18699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9.22万元,占总支出的1.57%,项目支出184054.56万元,占总支出的98.01%),执法办案补助项目支出30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16%,收费成本性补偿项目支出50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2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厅属财政供给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39.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584.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54.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厅属财政供给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和专项业务的项目经费支出184854.56万元,主要包括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城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乡规划建设、旅游小镇和特色乡镇规划建设、建筑业专项扶持等项目专项资金支出(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附件:1.2014年预算批复表( 收支预算总表、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表、公共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2.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