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靖市信访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的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中,曲靖市信访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人。
二、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曲靖市信访局部门预算总收入247.8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24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3万元,占总支出的71.8%,项目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的28.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信访事务”支出,主要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中信访事务的支出。
曲靖市信访局2014年预算支出构成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曲靖市信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6%;离退休费39.56%,占基本支出的22%;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为保障曲靖市信访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万元,其中包括:市委联席会议工作经费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3%;阳光信访费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8%;市长热线运行经费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3%;市委群众工作局经费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3%;信访事项复查复核资金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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