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局“七明确”部署2016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

12.01.2016  19:17
 

新年伊始,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管,云南省红河州局对2016年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要点进行了安排部署,实现早安排、早部署。

一是明确日常监管重点。包括重点监管地区、重点监管品种、重点打击行为。

二是明确专项检查活动。年内要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终止妊娠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药品电子监管、药品购销渠道和销售抗生素等专项检查活动。

三是明确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准入条件、程序、时限办理药品零售企业的许可事项。

四是明确GSP检查要求。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GSP日常检查和跟踪检查的覆盖率必须达100%。

五是明确药品抽验范围。基本药物和日常监督抽验必须覆盖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

六是明确电子监管要求。要求各单位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的人员每天必须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以了解企业预警信息,督促企业及时处理。

七是明确强化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 红河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