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第四批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质量市场不良记录的通告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产业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行为实时联动监控的通知》(云建设﹝2012﹞251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市场异常单位和个人后续处理的通知》(云建设﹝2012﹞721号)的要求,2015年9月2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勘察、设计专家,对2015年8月12日以来收到的10项质量市场异常单位的整改材料进行了审查,其中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记作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质量市场不良记录。现通告如下:
序号 | 单位 | 个人 | 项目 | 违规情况 | 处理 结果 | 不良记录期限 |
1 |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刘勇 注册印章号:190123—AY023 | 华宁县城片区回迁安置项目5#地块项目 | 初设审查时发现,勘察专业项目负责人未到勘察场,未对试验、检测、钻探资料进行验收,且无法人授权书及终身责任承诺书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云建设﹝2014﹞74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制的通知》(云建设﹝2015﹞325号) | 单位及个人记不良记录 | 2015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2日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28日